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》(会考〔2012〕7号)和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《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》(粤会考办〔2012〕1号),现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“会计资格考试”)调整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
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(《经济法基础》、《初级会计实务》)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。同时,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(机考)改革试点(具体试点地区待财政部另行通知)。
二、调整初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
2012年度初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、13日调整至10月27、28日;同时,为进一步节约资源,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期进行。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:
三、其他事项
考试日期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考务工作日程安排待财政部、省财政厅明确后另行通知。
如各考生有疑问可拨打22831155咨询。
特此通知。
松山湖管委会
2012-05-10